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关于开展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结合国家“互联网+”战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景区的智慧化建设,促进我市景区日常管理、日常服务、电子化营销、电子化销售水平的提升,大连市旅游局决定开展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建设工作。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为指导,基于大连市旅游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着眼于大连旅游产业发展的大局,创新旅游景区管理、服务和营销模式,整合景区各种资源,构建大连“智慧旅游景区服务和交易体系”,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更加智能、高效、便捷、安全、放心的服务,为大连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政府着力加强智慧旅游景区规划、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政策引导。企业在政府规划、政策和行业标准引导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适合景区的各项智慧化项目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底,建成至少6家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到2016年底,全市A级以上景区,全部实现电子化门票、电子化年票,实现网络化营销。
二、 主要任务
(四)景区门票电子化和年票电子化。每个主要景区至少要有一个电子票闸机直通通道,同时配备手持移动验码设备、窗口换票设备和自动换票机。建议景区可使用大连智慧旅游电子票交易平台,统一电子票码,统一与OTA网站结算,方便景区电子票的销售与管理。
(五)配合旅游局对旅行社地接团队及一日游团队的监管工作,设置专门窗口,要求带团导游员验码签到并支付电子门票。
(六)利用网络技术开展营销和服务,并参与到大连市整体网络营销体系之中,包括:微信、微博、电子导览图和城市旅游活动的宣传营销等。
(七)有条件的景区可实现票务管理对接,逐步推进景区内智能导游功能,建设WiFi覆盖并达到实用化,逐步实现游客流量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八)要求景区的监控系统将安全重点位置的监控视频上传给市旅游局监控中心,实现旅游局对景区实时情况的监控。
三、 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景区一把手要亲自抓,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智慧旅游建设和运维工作。
(十)加大资金投入。各景区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景区智慧化建设、智慧化营销的投入,保障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十一)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市旅游局将出台对试点景区的相关资金扶持政策,区市县旅游局要配套相关政策,加大对试点景区的扶持力度。
(十二)评估考核。市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进行评估考核,除作为资金扶持的依据外,结果还将纳入全市各项旅游评比、考核指标之中,作为重要依据。
大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印发